第一百九十一章 击鼓鸣冤,少年英才(2 / 2)

“学生知道!”</p>

却见那小男孩面对如此气势压迫,神色丝毫不变,再次拱手,不卑不亢地答道:“有宋一朝,开封府尹包拯包龙图,民间称包公,上任后整顿吏治,改变旧制中‘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’之约定,大开正门,使得至前陈曲直,吏不敢欺。”</p>

“开封府门前立起登堂鼓,此后俗称鸣冤鼓,被后世各级地方衙门效仿使用。”</p>

“如今我大明初建,天下太平。应天府正是皇城龙脉所聚之地,却在六合县官道之上,有人青天白日持利刃行凶,所以学生才击鼓鸣冤,望大人秉公断案,还百姓一个清平世界,朗朗乾坤!”</p>

嘶!!</p>

周康宁眼中掠过惊骇的神色。</p>

这孩子才几岁啊?</p>

别说是孩子,就算是孔武有力的壮汉,到县衙上吓得浑身簌簌发抖,连话都说不利索的,他见得太多了!</p>

可是这孩子……</p>

麻烦!麻烦!</p>

周康宁最怕麻烦,但这次的麻烦好像越来越不好处置了。</p>

这孩子思维清晰,口舌灵便,字字句句都说在点子上,可是这个案,他偏偏是没法“秉公”去断的。</p>

胡相啊!</p>

通着天呢!</p>

他周康宁一个区区七品县令,有几个胆子,敢去得罪胡相的家人?</p>

但这案子,要怎么和稀泥呢?</p>

周康宁看着这位身量尚小的孩子,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,才能有如此出色的子弟。</p>

未来金榜题名,前途简直是不可限量!</p>

按幕僚沈文山刚才的说法,死的双方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,一方娶妻,一方嫁女,算得上门当户对。</p>

按理说,这样的孩子,不应该出自这样的家庭啊?</p>

莫非只是路过?</p>

路人的话……搪塞起来倒是简单些。</p>

周康宁定了定神,皱眉道:“秉公断案,自是本官职责所在!但你倘若并非本案相关,依大明律令,便没有资格击鼓鸣冤,你知道么?”</p>

“首先,以学生所学,大明律令并没有这一条款,当今圣上亲自编纂的《大诰》中也没有相关条款。”</p>

小男孩一句话就让周康宁的神色尴尬无比,随后见他踏前一步,从容说道:“学生徐鼎臣,应天府淳化县人氏。此番跟随家人,送姐姐徐芸娘出嫁。行至六合县官道时,无故遭到凶人杀害,至今那凶手仍逍遥法外。”</p>

“学生恳请知县大人能明察秋毫,缉拿凶手,还小民一家一个公道!”</p>

噫!</p>

淳化县?</p>

不知怎地,周康宁听到这三个字,忽然觉得心中烦躁不安,好像是沾染了什么糟糕的因果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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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</p>